當(dāng)前位置:

辦理刑釋解教人員落戶須知

來源:沅江新聞網(wǎng) 編輯:redcloud 2012-11-06 22:53:37

  一、辦理?xiàng)l件:因違法犯罪被判處徒刑或被勞動教養(yǎng),原被注銷了戶口,現(xiàn)已刑滿釋放(含假釋、保外就醫(yī))或解除勞教的人員。

  二、法律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

  三、提交材料:

  1、釋放(含假釋、保外就醫(yī))證明或解除勞教通知書;

  2、接收單位或村(居)委會同意落戶證明;

  3、異地落戶的提交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(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(xiàng))、結(jié)婚證或父母子女關(guān)系證明;

  四、審批程序:派出所受理,沅江市公安局審批。

  五、審批時限:手續(xù)齊全,當(dāng)場辦結(jié)。

來源:沅江新聞網(wǎng)

編輯:redcloud

閱讀下一篇

返回紅網(wǎng)首頁 返回沅江新聞網(wǎng)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