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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江“四個注重”深入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

來源:沅江新聞網 編輯:redcloud 2012-11-06 11:35:41

  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開展以來,沅江市認真貫徹中央、省和益陽市委的指示精神,圍繞活動主題,精心謀劃部署,抓實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力求活動實效。分類定級中,全市共846個基層黨組織,其中271個被定為“好”、314個被定為“較好”、210個被定為“一般”、51個被定為“較差”,在此基礎上,我們采取“四注重”的有力措施,扎實推動了基層黨組織整改提高、晉位升級,有力地促進了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的扎實有效開展。

  一、注重分類指導。立足全市分類定級實際,制定和下發(fā)了《全市基層黨組織整改提高晉位升級工作的指導意見》和《沅江市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“較差”類基層黨組織整改提高工作方案》,認真查找了村(漁村、管區(qū))、社區(qū)、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兩新組織等不同領域黨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,分明別類建立了分類定級問題檔案,明確提出了整改意見和整改措施,據統(tǒng)計,各級黨組織查找各類問題160多個,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300多條。進一步選優(yōu)配強工作力量,結合創(chuàng)先爭優(yōu)活動、“凝聚力工程”建設、作風建設年活動等主題教育活動,依托群眾工作站、黨建聯(lián)系點等工作載體,在全市黨員干部中精心選派188名科學發(fā)展指導員、78名“第一書記”、70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充實到基層一線,其中組織部機關18名機關干部具體聯(lián)系16個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黨建工作,幫助解決問題,指導開展工作,有力地推動了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深入開展。

  二、注重強化責任。一是深化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機制。市、鎮(zhèn)、村層層簽訂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責任狀,明確各級黨組織書記為基層黨建第一責任人,建立了市委常委領導班子成員、基層黨組織書記黨建聯(lián)系點制度,著力構建市委統(tǒng)一領導、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、協(xié)調聯(lián)動的工作格局。二是認真做好專項承諾。借鑒我市創(chuàng)先爭優(yōu)公開承諾經驗和做法,在全市鄉(xiāng)鎮(zhèn)場(街道)、村(社區(qū)、管區(qū)、漁村)中圍繞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,截止目前全市16個鄉(xiāng)鎮(zhèn)場(街道)、274個村(社區(qū)、管區(qū)、漁村)確定基層組織建設年專項承諾2200多項,已落實1300多項,惠澤黨員群眾3.8萬人次。三是扎實開展“兩新”組織集中組建活動??茖W制定了全市“兩新”組織組建的方案,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為首,組織部、宣傳部、統(tǒng)戰(zhàn)部、“兩新”工委等各部門聯(lián)動的工作體系。依托黨建指導員、聯(lián)絡員選派制度,結合創(chuàng)先爭優(yōu)、基層組織建設年、黨的純潔性教育等活動,著實抓好引導服務,不斷推動組建工作上水平、出實效,截止目前,全市“兩新”組織組建率已達98%,計劃年底實現(xiàn)“全覆蓋”。

  三、注重臺賬規(guī)范。一是臺賬內容規(guī)范。根據省委、益陽市委有關部署,在廣泛調研基礎上,制訂了“第一書記”、科學發(fā)展指導員、黨建工作指導員、省級黨建工作示范點、建設扶貧等10項基層組織建設年工作臺賬,對全市開展活動情況進行全方位、立體式記錄。目前,全縣各級黨組織已建各類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臺賬7000余冊。二是臺賬制度完善。依照制定—推廣—反饋—完善—監(jiān)督的方法步驟,建立起各基層黨(工)委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、分管領導具體抓、專人專簿記錄的制度,由各單位黨建專職信息員兼任臺賬記錄工作。各支部臺賬由各基層黨(工)委匯總后每周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存檔并進行審查,各黨(工)委對臺賬的審查結果及時反饋給基層黨組織。三是發(fā)揮臺賬作用。通過查看臺賬,及時全面地掌握活動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學習、活動情況及各基層黨組織承諾兌現(xiàn)情況,并在臺賬中總結推廣先進經驗,發(fā)現(xiàn)具體問題,提出指導意見,督促整改落實。截至目前,已下達整改意見60余條,促進了活動規(guī)范有序開展。

  四、注重考核獎懲。一是突出考評指標量化。分別制定了《沅江市市直部門單位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考評辦法》和《沅江市行政村、漁村、管區(qū)、社區(qū)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考評辦法》,設置11個考評項目,總分100分,將各項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任務細化量化。二是突出“一述一考三評”。按自查自評、會議述職、民主測評、集中考核、綜合評定的流程,對各部門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逐項進行考核評分,依照“好、較好、一般、較差”四個等次綜合確定考評結果,逐個查找問題、分析原因,制定幫扶措施。對基層黨組織重新進行分類定級,明確晉位升級目標。三是突出考評結果運用。把考評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,與選拔任用、績效報酬、評先評優(yōu)等掛鉤,并將其結果納入各地各部門年終基層黨建工作績效考核,對不認真履行職責、問題突出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,進行通報批評、約談誡勉直至組織調整。(中共沅江市委組織部賓哲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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